成立时间:1983年1月重新组建。
隶属建制:武警湖北省总队是副军级建制,由党中央、中央军委集中统一领导,实行中央军委-武警部队-部队领导指挥体制,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省公安厅党组双重领导。
编制情况:总队机关为参谋部、政工部和保障部,省内地级市和副省级城市设立的是武警支队,隶属于省武警总队;县和县级市设立武警中队,隶属于地级市武警支队下辖的执勤大队。
历任司令员:胡正强、李宋德等。
武警湖北省总队承担的任务主要有以下方面:

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:防范、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,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保卫重要目标:负责警卫、守护、守卫、看守、纠察等工作,确保重要目标的安全。
处置突发事件:参与处置各类突发事件,如群体性事件、自然灾害等,维护社会秩序。
抢险救援:在发生自然灾害、事故灾难等紧急情况时,迅速响应并参与抢险救援行动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。